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叶朝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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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叶朝阳同志任乐清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时间2年); 周萍萍同志任乐清湾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2年); 周越同志任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时间2年); 郑祥敏同志任乐清市人民政府盐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时间2年)。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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