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人事任免?>?干部任免
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叶朝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9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叶朝阳同志任乐清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时间2年);

周萍萍同志任乐清湾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2年);

周越同志任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时间2年);

郑祥敏同志任乐清市人民政府盐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时间2年)。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印发 

乐政干〔2018〕1号 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叶朝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aip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