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委员会关于郑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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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市分局、各国土所,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郑富同志任乐清市国土监察大队大队长; 方也同志任乐清市国土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保留正股长级); 阮文超同志任乐清市国土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保留正股长级); 朱建波同志任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北白象管理所副所长; 林海波同志任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大荆管理所副所长; 张银林同志任乐清市国土资源局翁垟管理所副所长; 孙周同志任乐清市国土资源局乐清湾港区管理所副所长,免去其乐清市国土资源局翁垟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中共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委员会 2018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温州市国土资源局,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乐清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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