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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乐清名牌产品认定结果的通知
文 号: 乐政办发〔2018〕2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8-01-19
时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乐清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乐政办发〔2009〕95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授予已经市品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丰之源石斛科技有限公司种植生产的 牌石斛等37个产品(其中复评16个)2017年乐清名牌产品称号(名单附后),并予以公布。

希望获得乐清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再接再厉,强化质量基础管理,争创国家、省级名牌产品,进一步增强企业竞争力,为推动乐清转型发展、创新发展作出新贡献。


附件:2017年乐清名牌产品名单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7年乐清名牌产品名单(按企业名称笔顺排列)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印发


乐政办发〔2018〕2号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乐清名牌产品认定结果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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