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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关于谢婷婷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文 号: 乐教〔2018〕3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公开日期: 2018-01-12
时效性: 有效

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经研究,决定:

聘任谢婷婷同志为乐清市大荆镇第二幼儿园副园长;

聘任林友西同志为乐清市清江镇北港幼儿园副园长(主持);

聘任李瑶瑶同志为乐清市天成幼儿园副园长(主持)。

根据浙组〔2003〕13号文件规定,以上3位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1年。

 

乐清市教育局

                           2018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教〔2018〕3号.doc乐教〔2018〕3号.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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