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经研究,决定:
聘任谢婷婷同志为乐清市大荆镇第二幼儿园副园长;
聘任林友西同志为乐清市清江镇北港幼儿园副园长(主持);
聘任李瑶瑶同志为乐清市天成幼儿园副园长(主持)。
根据浙组〔2003〕13号文件规定,以上3位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1年。
乐清市教育局
2018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教〔2018〕3号.doc乐教〔2018〕3号.aip